意大利「创新创业签证」(visto lavoro automo startup)是为了吸引非欧盟的新创人才到意大利设立创新型初创企业(应依据第221/2012号法律之规定办理),或入股至已成立的创新型初创企业(请参考下列说明)而所创造的一种签证。创新创业签证的核发有一定的数量上限以政府每年签发的移民配额(decreto-flussi)为标准。
有意到意大利设立创新型初创企业的申请人,应提出投资金额至少5万欧元的资金证明,以及独特且完整的”科技创新”商业计画,通过在线平台提出申请。此申请程序精简、审批快速,在创新方案获得认可的情况下,申请人可以很快速的取得批文、自雇工作签证及居留许可。
初创企业亦可通过企业孵化器提交创新创业签证的申请。企业孵化器提供给初创企业技术和管理各方面的支持,并提供开展业务所需的设备和空间,通过构建协作创业网络、增强创新能力,从而解决初创企业困境、帮助初创企业成长。
有意入股已成立的初创企业并申请自雇签证,申请人应符合下列资格:
提出投资金额至少十万欧元之资金证明;
获选任为该初创企业的高阶管理人员(如:董事长、首席执行官、董事会成员或审计);
需以自雇工作的身份为该初创企业工作(如:独立顾问)